还有点儿小心眼儿。它是本地土狗,按乡下的取名习惯,我叫它金花。有一年的春天,我漫步至太湖边的村庄里,一位老太太见了我,大呼惊奇,还招呼别的老太太来看我,说我长得与他们村里的金花实在是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我当时就想把金花当作笔名,现在给它做了大名,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金花很快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行为,一是喜欢拖笔,二是喜欢吃零食,三是喜欢藏东西。金花和人互动,这点与猫不同。猫的性格是独往独来,日常生活的大部分内容是休养生息,吃饱了吃好了又不想玩的时候,任你怎么引逗都不会理你。金花来了没几天,就忙碌得超过了我。我写作的时候,它忙着朝外面拖笔,我的笔全在院子里外的地上,它钟爱的一些笔,还被它咬成了半截儿。我做家务的时候,它围着我的拖把跑前跑后,还不许猫们靠近我。我吃零食的时候...
陪跑多年,为她打造了一切,金钱,地位万人倾慕的绝色女总裁结果功成名就的那天换来的却是无情悔婚,嫌他平凡林尘没有一丝留恋的离开,人人都当他是窝囊废殊不知旧王避退,新王低头,唯有一头潜龙,一飞冲天!!!...
她是21世纪的天才神医,却穿越成不受宠的弃妃,冷面王爷纳妾来恶心她,洞房花烛夜,居然让她这个王妃去伺候,想羞辱她是吧?行啊!她拿着几面旗子,对着床头摇旗呐...
为了弟弟,时茵把自己洗干净送上门。她看着眼前的男人,颤着身子咬着唇司先生,我很干净。一夜过后,她决定和这位权势滔天的司先生分道扬镳。然而,再次被男人救下时,她却被男人堵在墙角,冷淡矜贵的男人掸了掸烟灰,仿佛随口问道时茵,我救了你,你打算怎么感谢我。他救她三次,她搭上一辈子。时茵以为这是她命中注定的劫,却不知他守株待兔,隐忍多时。对于司危来说,爱一个人就是从渴望开始,他渴望时茵许久,爱她一生。...
出身显赫,幼年意外与家人失散因祸得福,被世外高人收养,练就天眼神功!大学期间,办企业,拥有财富巨万!认祖归宗,从此踏上仕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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